各市、州、地人事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以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7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5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2005年度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和时间为:
|
考
试 |
9月10日 上午 8:30—11:3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 2:00—5: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
|
9月11日 上午 8:30—11:3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 2:00—6: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05年6月1日至6月20日。报名地点设在各市(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标准化科),省局设在局培训中心(贵阳市头桥海马冲街45号)。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参加考试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携带个人有关资料(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等),以及近期半身免冠同底照片三张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同时预订考试用书。
各市(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名结束后,5天内将报名汇总表(考试录入表)等报省局质量处。
四、报名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件》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2.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五、考试形式
考试为滚动考试,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场设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场设在贵阳市。
七、证书发放
参加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事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合格人员可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领取合格证书。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全国是首次开考,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并将考试的有关要求尽快通知专业人员,使其能及时报名参加考试。
附:2005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贵州省人事厅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