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的主要职能具体包括:
(1)管理职能
WTO是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它有章程和办事细则,位于日内瓦的WTO秘书处按照各成员共同商定的原则,管理WTO的各项贸易协定,处理大量的日常函电,使该组织有效地运转;
(2)论坛职能
国际贸易中不断出现各种各样的新问题和新事务,很多贸易规则都是在大量的争论和妥协之后形成的,WTO为各国进行这种争论和谈判提供了方便的场所;
(3)争端解决职能
贸易关系往往包含着相互对抗的利益冲突,产生争端是正常情况,如果全凭争论的双方进行协调,也许永远没有结果。既然各国已经就共同遵守的贸易准则达成了协议,就应当根据共同的原则处理争端,WTO为此提供了国际法庭以裁决有关是非;
(4)监督执行职能
纸上的贸易准则不能代替实际的执行,况且对达成的协议也会有不同的理解或解释,因此对WTO体系来说,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在法律的基础上制定公正的程序,监督各国按国际通行的惯例制定贸易政策;
(5)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和培训的职能
象其它国际组织一样,WTO十分重视发展中国家的问题。发展中国家在WTO成员中占2/3以上,它们的广大市场构成了国际贸易不可分割的部分,但是发展中国家有其特殊的经济和技术特点,某些适合于发达国家的国际贸易准则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不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忽视这些特点会导致严重的贸易后果,因此,WTO对帮助发展中国家的事务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特殊政策以适应发展中国家的需要;
(6)与其它国际组织合作的职能
作为一个国际组织,在与其它国际组织的交往中以平等的地位发展同它们的关系,有些工作通过国际组织间的合作可节约经费,避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