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河分局根据农户反映,对贵阳市某区一肥料厂销售到我区的一批肥料进行了抽样检查,国家标准要求肥料的总养分应大于等于30%,而抽查结果显示,该批肥料的总养分仅为2%,其中,总氮、有效磷、总钾的含量分别仅为0.8%、0.4%、0.8%,该肥料厂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极大地损害了农户的利益,小河分局已将库存的5吨肥料进行了查封,并依法立案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贵阳市质监局小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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