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白酒干制食用菌糖果肉制品等四类产品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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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春节热销食品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加大对节日消费量大、安全风险高的食品监控力度,防止因近期物价上涨,食品生产加工者为降低成本,使用变质原料、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及其他畜禽肉生产加工食品,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省质监局此前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白酒、干制食用菌、糖果和肉制品5类产品质量专项抽查。糖果实物合格率97.6%,肉制品实物合格率94.0%,白酒实物合格率91.9%,干制食用菌实物合格率83.3%

对此次抽检的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质监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提出要求,责令限期整改结束后,对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重新抽样进行检验;对整改到期经复查仍不合格的产品生产者,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一、糖果产品

抽检范围为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等6个市(州、地)的糖果生产单位,含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共35家,41批次样品。检验项目为:标签、感官、二氧化硫残留量、着色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所抽取的41批次样品,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40批次,实物合格率为97.6%

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食品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样品食品标签不合格,存在明示低糖型糖果未标注糖含量、使用的食用色素未标注具体名称、未标明产品类型、未标注净含量、执行标准标注错误、生产日期标注不规范、产品名称标注不规范、执行标准标注不规范等问题。

2、微生物指标超标。《糖果卫生标准》(GB9678.1-2003

规定玫瑰糖菌落总数不得超过3000cfu/g,贵阳市花溪青岩黄老伯玫瑰糖厂生产的黄老伯玫瑰糖(规格:500g/袋),菌落总数为3800 cfu/g,超过标准要求。

不合格原因

1、标签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未严格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及产品执行标准对食品标签标注的有关要求,出现产品上不标明产品类型、不标注净含量、生产日期标注不规范、产品名称标注不规范、执行标准标注不规范等问题;二是为迎合消费者消费需求,将普通食品标示为带有特殊功能的低糖食品,误导消费者;三是有意不标注使用的食用色素具体名称,以此逃避监管。

2、菌落总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环境卫生条件较差,没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工过程中受到微生物污染,导致产品菌落总数超标。

二、肉制品

抽检范围为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铜仁地区等7个市(州、地)的肉制品生产单位,含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共34家,50批次样品。抽查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检验项目为:标签、感官、无机砷、铅、镉、总汞、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腌腊肉制品检验项目为:标签、感官、三甲胺氮、酸价、过氧化值、无机砷、铅、镉、总汞、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胭脂红。肉类罐头食品检验项目为:标签、感官、无机砷、铅、锌、镉、总汞、亚硝酸盐、锡、商业无菌。所抽取的50批次样品(预包装产品35批次,散装产品15批次 ),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48批次,实物合格率为94.0%。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抽查结果相比,实物质量合格率提高26个百分点。

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食品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

2、微生物指标超标。《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2726-2005)规定熟肉制品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0cfu/g,贵阳市南明区纯味鸭脖店生产的纯味鸭脖菌落总数为19100 cuf/g,超标准1.9倍。

3、酸价不合格。《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30-2005)规定腌腊肉制品酸价不得大于4.0mg/g,抽查有2个批次样品酸价不合格,其中贵州美旺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农家腊肉,酸价为5.1 mg/g

4、部分获证企业产品未经包装以散装形式出厂。

不合格原因

1、标签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未严格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对食品标签标注的有关要求,在产品标签上不标注生产日期。

2、菌落总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酱卤肉水分含量较高,在生产加工和运输贮存中如果不严格控制卫生条件,产品受微生物污染后,由于其自身营养丰富,极易引起食品腐败变质,导致微生物超标。

3、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在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生产条件,贮存条件也不能满足产品存放要求,导致产品中油脂发生氧化。

三、白酒产品

抽检范围为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毕节地区、铜仁地区、六盘水市等9个市(州、地)的白酒生产单位,含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共97家,99批次样品。检验项目为:标签、感官酒精度、总酸、总酯、固形物、甲醇、己酸乙酯、铅、锰。所抽取的99批次样品(预包装产品65批次,散装产品34批次),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91批次,实物合格率为91.9%。抽查结果表明,通过整治我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条件得到有效规范,白酒产品质量水平也有明显提高,此次抽查未出现卫生指标不合格的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食品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有3个批次样品食品标签不合格,存在未标注产品类型、无配料表,厂名厂址标注不规范等问题。

2、酒精度不合格。本次抽查有3个批次样品酒精度不符合明示值要求。

3、总酸、总酯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共有5个批次样品总酸不合格,1个批次样品总酯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1、标签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未严格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10344-2005)对饮料酒产品类型、厂名厂址标示要求;二是企业在标签印制前未进行严格审查,导致产品标签缺配料表。

2、酒精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单位都为小作坊,无出厂检验控制手段,对酒精度控制不能准确把握。

3、总酸、总酯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在生产过程中对发酵时间、发酵温度控制不严,造成酸、酯含量偏低

四、干制食用菌

抽检范围为贵阳市的干制食用菌生产单位,含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共9家,24批次样品。检验项目为:标签、感官、水分、总砷、铅、总汞、二氧化硫残留量。所抽取的24批次样品,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20批次,实物合格率为83.3%

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食品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有5个批次干制食用菌样品食品标签不合格,存在产品标称富硒食品,但未标注硒含量和标注执行标准错误等问题。

2、水分超标。《食用菌卫生标准》(GB7096-2003)规定干制食用菌水分不得超过12%,本次抽检有4个批次样品水分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1、标签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未严格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的有关要求;二是未及时跟踪产品标准;三是标称富含某成分产品,但在标签标识中未将该成分含量进行标示。

2、水分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原料没有进行严格把关;二是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原料进行再次干燥处理;三是生产者有意放宽对水分的出厂控制限量,增加产品重量。

 

(贵州省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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