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名牌产品推进办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各市、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积极培育和打造一批名牌产品和强势企业,不断增强贵州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推进我省名牌战略的实施,做好名牌培育工作,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贵州省2008-2010年名牌产品培育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育推荐工作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贵州省政府确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加大名牌战略的推进力度,进一步明确2008至2010年贵州省名牌产品重点培育发展对象和中国名牌产品重点扶持对象;增强名牌产品培育和评价的科学性和指导性;通过对重要行业和重点产品的培育,尽快形成一批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能带动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名牌产品,大力培育和增加中国名牌产品数量。
二、 培育推荐范围
1、 有效期内中国名牌、贵州省名牌产品,2008-2010年期间拟继续申报复评审产品。
2、 《中国名牌产品“十一五”重点培育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详见网站www.aqsiq.gov.cn质量管理司-名牌发展战略-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2006年第8号公告)中所列的可争创中国名牌的十七类产品。
3、 除《指导目录》以外,产品产量、技术水平、销售收入等经济技术指标在全省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准备争创贵州省名牌的产品。
三、 培育推荐产品条件
1、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注册商标生产企业具有知识产权。
2、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十一五”期间已经和正在形成适度的经济规模,准备争创中国名牌的产品要符合贵州省名牌产品的基本要求;准备争创贵州省名牌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
3、产品采用的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企业能提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标志证书”或提供有关证明);或者是产品出口发达国家,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的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产品按照我国四级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之一组织生产。
4、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计量检测体系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具有一定的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
三、培育推荐内容及时间
1、内容:推荐单位根据企业产品情况组织、指导企业填报贵州省名牌(中国、贵州)产品培育推荐表,保证数据真实,并签署推荐意见。(推荐表可在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gzqts.gov.cn下载,按相关格式要求填写)
2、各推荐单位应在2008年5月2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推荐表交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四、相关要求
1、名牌产品培育推荐工作,对于我省制定名牌产品的培育计划和实施方案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希望各相关单位一定高度重视,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推荐材料。
2、各市、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结合当地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和产业结构的特点,围绕重点产品、特色产品等,加大对区域性重点产业质量提升和名牌培育的工作力度,并制定出本区域三年名牌产品培育规划,于2008年6月30日前报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
3、培育推荐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严禁弄虚作假。
4、邮寄地址及电子邮箱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贵州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贵阳市头桥海马冲街45号 邮编:550003
联系电话:6513873 联系人:叶江
电子邮箱: gzzlc@sohu.com
附件:贵州省名牌(中国、贵州)产品培育推荐表
二OO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