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质技监特[2008]38号
各市(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省局制订了《贵州省质监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安全督查专项行动。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贵州省质监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百日
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制订贵州省质监系统特种设备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各地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特种设备专项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排出治理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和各级质监部门的监管责任,摸清、搞准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组成员组成
组 长:徐国骏(贵州省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王 婷(贵州省质监局特设处处长)
成 员:李文艺(贵州省质监局特设处副调研员)
杨 鹏(贵州省质监局特设处主任科员)
王明英(贵州省质监局特设处主任科员)
龚洪宾(贵州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主任)
孙 刚(贵州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科长)
李 纲(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所副所长)
田 军(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所副主任)
三、督查范围
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的要求省级督查不得少于三分之一。省局拟检查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黔东南州质监局及16个县(区)质监局、40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市级督查范围由市(州、地)质监局按要求自行确定。
四、督查步骤和督查时间
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时间从2008年4月21日至7月31日结束。全部督查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21日—5月15日)
省、市(州、地)、县(区、市)三级质监部门启动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省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文件精神,制定具体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这阶段重点是县(区、市)质监局督查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清理,对重大隐患列出清单,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订整改措施。省、市级对各县(区、市)进行检查和指导并督查大型企业和重点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第二阶段:(5月26日—6月19日)
县(区、市)级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收集汇总,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市(州、地)质监局对县(区、市)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县(区、市)质监局开展专项行动及特种设备其它工作的实施情况,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工作纪录。重点抽查使用单位自查自纠、隐患清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省局开展对市(州、地)、县(区、市)局进行督查和指导。
第三阶段:(6月30日—7月26日)
各级质监部门对第一、二阶段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查漏补缺,对所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进行逐一验收;并总结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省局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
五、督查内容和重点
1.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贯彻执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分解落实监管责任、实施重大危险(设备)监控、应急救援体系建议情况;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实施情况的登记,督促使用单位落实隐患治理的措施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
2.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执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情况;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护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情况、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制订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
3.重点检查人员密集、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六、督查方式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主要是听取被查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汇报;查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排部署的规划、方案、文件、会议纪要、规章制度等相关资料。
2.深入现场,开展督查。现场抽查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的落实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落实责任制;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是否进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是否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效验;特种设备是否按期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演练等。
3.反馈意见,加强指导。督查组每到一处督查结束后及时向被查单位交换意见,通报情况,提出建议。
七、工作要求
1.督查组全体成员要按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负责开展督查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2.督查组成员在督查期间因事不能参加工作,必须向督查组组长请假。
主题词:特种设备 安全 督查 通知
抄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设局,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州省安委会办公室。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8年4月23日印发
共印18份
附件
贵州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百日
督查专项行动日程安排
4月21日至4月23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部署贵州省质
监系统特种设备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制订实施方案。并于4月28日召开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暨隐患排查、百日安全督查动员工作会议。
1、4月29日至5月17日:省局督查组赴黔东南开展督查工作
4月29日听取黔东南质监局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
4月30日听取凯里市质监局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
5月4日至5月7日在凯里市检查凯里化肥厂、凯里铝业公司、凯里市游乐园、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凯里宾馆等使用单位。
5月8日至5月10日听取镇远县质监局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在镇远检查青溪酒厂、镇远铁合金厂及液化石油气充装站。
5月11日至5月12日听取施秉县质监局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检查施秉县旅游观光车、锅炉、液化石油气充装站。
5月13日至5月14日听取黄平县质监局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检查黄平县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锅炉使用单位。
5月15日对黔东南州督查情况进行整理。
5月16日与黔东南州质监局交换意见,提出工作建议。
2、5月19日至5月30日省局督查组赴安顺市开展督查工作
5月19日听取安顺市质监局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
5月20日至5月21日听取安顺市质监局开发区办事处工作汇报。检查黄果树景区客运索道、观光扶梯、安顺化肥厂。
5月22日至5月23日听取安顺市西秀区质监局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检查市内电梯、锅炉、乙炔气体和液化石油气体充装站。
5月25日至5月26日听取紫云县质监局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检查紫云县化工厂及锅炉、观光车使用单位。
5月27日听取平坝县质监局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检查平坝县化肥厂、乙炔气体充装站。
5月28日对安顺市督查情况进行整理。
5月29日与安顺市质监局交换意见,提出工作建议。
3、6月2日至6月20日省局督查组赴贵阳市开展督查工作
6月2日听取贵阳市质监局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
6月3日至6月6日听取南明区质监局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检查辖区宾馆、商场、车站、公园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6月7日至6月12日听取云岩区质监局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检查辖区宾馆、商场、车站、公园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6月13日至6月16日听取开阳县质监局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检查南江峡谷客运索道、观光车。
6月17日至6月18日听取修文县质监局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检查野生动物园的游乐设施及冶炼厂的起重机械。
6月19日对贵阳市督查情况进行整理。
6月20日与贵阳市质监局交换意见,提出工作建议。
4、6月21日至7月11日省局督查组赴遵义市开展督查工作
6月21日听取遵义市质监局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
6月22日至6月25日听取红花岗区质监局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检查辖区宾馆、商场、车站、公园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6月26日至7月2日听取开发区质监局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检查辖区宾馆、商场、车站、公园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7月3日至7月7日听取遵义县质监局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检查辖区内化肥厂、电厂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7月8日至7月9日听取桐梓县质监局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检查辖区内液化石油气、氧气充装站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7月10日对遵义市督查情况进行整理。
7月11日与遵义市质监局交换意见,提出工作建议。
5、7月14日至7月17日整理督查资料、总结经验、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治意见、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6、7月18日至7月25日对督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现场检查,落实整改完成情况。
7、7月27日至7月29日总结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