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报天香米业有限公司擅自更改生产工艺进行生产一事,我局执法人员到贵州天香米业检查,发现该公司是从独山、惠水、平坝等地收购大米后,通过精加工再包装销售,另有部分产品是委托加工的,仍使用该公司包装袋,因除尘问题未能解决,加工谷子的设备未用,该公司的实验室无检验记录,使用的仪器设备不能提供检定证书。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省稽查局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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