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的几点意见
省质监局总工程师 秦 红
为进一步促进、发展贵州支柱产业,提高我省酒类产品市场竞争力,省政府决定自2008年6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贯彻落实《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专项整治行动。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质监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对酒类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及酒类产品质量进一步加强监管。根据省政府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和质监部门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工作任务,我提出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是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行动,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整顿和规范我省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是培育和发展我省支柱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保证《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促进我省酒类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要在去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对我省酒类生产企业进行再整治、再规范、再提高。具体整治目标:一是100%完成全省酒类生产企业和加工作坊的摸底调查工作。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要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酒类产品生产企业和加工作坊的底数,进一步落实巡查制度,掌握产品质量实情,实施动态监管。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二是对酒类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要对酒类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酒类生产企业监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酒类生产企业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链条。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建立起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和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确保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对无证酒类生产企业查处率达到100%。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酒类企业无证生产、利用预包装饮料酒标签误导消费者、酒类产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质量标准等情况进行严厉查处,督促生产企业全面落实《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及白酒产品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完成获证企业换证工作。四是与酒类生产加工作坊100%签订质量承诺书,督促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对酒类加工作坊的管理,督促其按照承诺书内容加工销售。
二、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按照省政府酒类专项整治方案的统一安排部署,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要分阶段、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好此次酒类专项整治行动。
6月中旬至6月下旬主要进行宣传、动员、培训工作。通过动员学习、媒体宣传等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内容和要求,明确生产企业责任,提高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7月1日至8月30日主要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辖区内酒类生产企业、加工作坊的主体资格、生产经营范围、资质等进行清查。进一步摸清生产企业、加工作坊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建立、完善酒类生产企业质量档案;9月1日至11月10日是集中整治、狠抓落实阶段。各级质监部门要对辖区内酒类生产企业和加工作坊进行拉网式巡查。严厉查处生产企业和加工作坊违反《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获证企业按规定时限完成换证工作,并督促帮扶企业建立原材料进货、产品销售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有关标识规定。同时,省质监局将组织一次酒类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加大后处理力度。通过打击、整治、帮扶,达到规范全省酒类生产加工秩序,不断提高我省酒类生产企业市场竞争力的目的。对在当地自产自饮或自产自销的酒类加工作坊,已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的要加强监管,督促其履行承诺条款;对达到签订条件还未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的,要督促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11月11日至11月30日为检查验收、总结提高阶段。各市(州、地)质监局要对所辖县(市、区)质监局酒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或不足的地方,要派工作组进行帮助,并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上报省质监局。12月,省质监局将对各市(州、地)质监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对工作中整治效果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性效果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明确工作要求,保证任务完成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是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质监部门负责同志要站在服从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加强领导,强化和落实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对基层局工作的指导。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难在基层,落实也在基层。所以基层质监部门的工作力度是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的基本保证。省质监局将分别就行政许可、产品标准、监督抽查、行政执法等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相关检验机构要提前做好人员、设备等技术保障。各市(州、地)质监局也要相应加大对县级局的指导力度,深入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由省政府统一组织,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积极主动与经贸、商务、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整治行动的圆满完成。
4、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质监部门要在全力做好酒类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注重信息材料报送工作。要及时、全面地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及取得的成效报送省局,以便在全省系统得到有效推广学习,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