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茅台酒厂啤酒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了国家标准委组织的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的现场复审。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获得国家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获证后,公司按照标准体系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对标准体系进行持续改进和完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三年来,公司以标准化良好行为为纽带,对原有的ISO9000、ISO14000、GB/T28001、GB/T 22000和GB/T19022五项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了有机的整合,使五大体系较好地融合在标准化体系框架内,提升了综合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公司还对各体系中的要素、工序、岗位等进行了重新的识别、梳理和完善,进一步精炼、健全了公司的管理、技术和工作标准,保障了公司体系运行中标准的实用性。经整合,公司现已建立完善涵盖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由617项标准构成的标准体系。
通过标准体系的持续运行,保证了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公司出厂产品优级品率达到了100%,实现了销售收入以19%以上的幅度逐年递增,产品委托检验、监督抽查均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公司无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发生,顾客满意度良好, 2007年获“全国重信用守合同单位”称号并保持至今,公司自主开发的低醇高浓双歧因子啤酒2010获国家发明专利,并被中国食协啤酒委员会认定为“中国啤酒著名创新产品”,授予“中国食品工业技术创新重大专项成果奖”。公司制定了严于国家标准的内控产品标准,并对原料、工艺和设备的高质量控制使茅台啤酒成为中国啤酒产业中的高端品牌。
公司还在节能降耗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吨酒耗水、耗电、耗煤综合能耗以0.9% 的幅度逐年下降,环境管理符合国家废水、锅炉废气排放要求。3年来公司火灾、死亡、中毒、重伤为0,噪音控制在国家标准要求范围内,每年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均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