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落实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公众与企业提供相关信息查阅,特编制《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1、省质监局内部组织机构介绍;
2、省质监局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3、省质监局发布的通知公告、抽查公告等;
4、省质监局重点项目的招标信息;
5、本系统的干部任免、干部选拔、教育培训、公务员考试等信息;
6、各处(室)的领导介绍、联系方式、职能介绍等
7、各处(室)的工作动态、承担业务等信息
公开目录及公开信息的详细内容可参见贵州省质监局门户网站的《省质监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相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可以向省质监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方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填写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省局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